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去年十二月(聽起來很遠但才一個月前),我趕完場次的新刊、久違地cos完後在兩週內看了三場表演──團團轉台北站、冬未了和女巫祭。

但因為用生命趕稿,同時工作上又好幾個案要結,弄得我整個被燒乾,當下一點寫心得的力氣都沒有,只能現在就我看完這幾場演出,同時想到的一些事情來做點碎念。

 

這三場演出放在一起比較,最有趣的部分,大概是截然不同的演出氛圍吧。

四分衛和脫拉庫的團團轉是隨性的、甚而有時是瘋狂的;

蘇打綠的冬未了是充滿計畫性的、追求純粹音樂欣賞的;

眾星雲集的女巫祭則是實驗性的、帶著一些閒適輕快的。

這三種演出風格各有優劣,沒有對錯。而我當然有自己的喜好順序,不過在這邊不是很重要,就不提了。

 

青峯在冬未了的終場說,這次的演唱會完全是蘇打綠的任性,可是現在卻有這麼多知己在這裡,願意接受甚至欣賞這樣的任性。這些讓他們無比的感動和感謝。

 

而這樣的支持,正是所有創作者所需要的。

在創作的時候,創作者或多或少會覺得「某種特定的形式」才能真正接觸到創作的本質,或是會希望欣賞者用「特定的方式」來欣賞自己的作品。

儘管那可能不是欣賞者所習慣或希望的。

 

以我自己來說,大多時候我的要求其實不多。

若有幸得到讀者的閱讀,我只希望你靜靜地,把我的字句悉心看完一遍。

看完後若能給予你一些什麼,便已經達成我的初衷。

若極其幸運地贏得了你再看一遍的耐性,我希望你能發現更多,我藏在字句背後,真正想讓你感受到的事情。

而那些並不會是我個人的執著或是看法,而是你自己的倒影。

(唉呦,看起來其實要求蠻多的呢。)

 

回到如何欣賞創作。

Live的時候到底可不可以照相、攝影,好像一直都是大家爭執不休的議題。

我想大家都看過很多不同的說法。以創作者的角度來說,有的人推崇並鼓勵歌迷照相或錄影,當然也有人希望歌迷就用感官全心欣賞,不要再透過鏡頭。

而欣賞者理所當然也至少分成兩派。

 

以我個人來說,我覺得Live的規則一開始怎麼設定,就按照規矩來。

攝影與否、衝撞與否、站立或坐下,全都一樣。

(不過有些是潛規則,沒寫在票卷上,需要身處Live才會明白。)

 

這樣做的原因並不只是所謂的「守規矩」而已。

是我認為所謂Live的規則,往往反應出台上創作者,希望提供給欣賞者的「某種特定欣賞形式」。

他們認為必須打造出某種特定的氛圍,才可以真正讓這些創作被確實地欣賞。

 

很多人都說,創作帶我們進入另一個和現實世界不同的領域,讓我們暫時離開社會的無奈悲傷,甚至因為暫時的抽離,而把自己的生命看得更清楚。

而其實多數創作者在演出或展示作品時,想的也不是之後要出週邊還是DVD賣錢,而是希望欣賞者能明白這些創作想傳達的一切。

 

用「想賺錢」去貶低那些拒絕讓欣賞者錄音錄影的演出者,我覺得是非常沒禮貌的行為。

是否開放錄音錄影,是創作者的自由,是創作者希望欣賞者一同營造出的欣賞環境。

一定會有人的選擇、習慣或價值觀和該創作者不同,但也不應該不尊重他的選擇,甚至任意謾罵。同時也不應該在創作者已經明白告知後,仍自顧自地破壞創作者的堅持。

 

怎麼說呢,如果你真的喜歡那個創作者,讓創作者有機會以他所希望的方式,帶領你去閱覽他想呈現的世界,我覺得是很重要的事情。

 

每個人理所當然會有自己欣賞創作的方式,在不影響到他人的前提下,我不認為哪個有錯。

可是當創作者明確提出要求時,我覺得我們應該給予的是尊重。

並且針對他有勇氣說出作出這些可能讓欣賞者不能接受、甚至反彈的要求,給予一定程度的尊敬。

 

況且,不同的欣賞方式,往往能帶你看見不一樣的世界。

在出言抱怨前,不如先試試看吧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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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月山居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