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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低溫燙傷」是指皮膚長時間接觸高於體溫的低熱物體所造成的燙傷,主要是使用電熱毯、熱水袋、暖風機等取暖物品不當所造成。與普通高溫燙傷不同的是,這種燙傷面積可能不大,燙傷皮膚表面也不一定有傷口,但創面往往比較深。

皮膚比我們想像的還要嬌貴,冬天時,皮膚對外界溫度不敏感,熟睡後仍貼著保暖用具長時間未變換位置,容易造成燙傷。當皮膚接觸70℃的溫度持續一分鐘就會被燙傷;當皮膚接觸50℃的溫度持續5分鐘時,也可能燙傷。

一般而言,這種燙傷經常發生在人體下肢。與高溫燙傷不同的是,低溫燙傷疼痛感不太明顯,表面看上去不太嚴重,僅在皮膚上出現紅腫、水泡、脫皮或發白,但如果低溫熱源持續作用,會逐漸發展為真皮深層及皮下各層組織燙傷,造成深部組織壞死,如果處理不當,嚴重會發生潰爛,長時間無法癒合。

http://hk.epochtimes.com/10/2/9/113500.htm


嗯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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